为逐步缓解博湖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社区(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的流程进行审核。现将2026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凡匿名反映情况,无确凿证据,或查无实据的,不影响分配。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经查实存在欺骗隐瞒行为,直接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止,共7天。
联系电话:0996-6622650
附拟保障对象名单:
阿吾·沙伍提、2.图尔荪阿依·塔依尔、3.其布盖、4.艾合麦提·买买提、5.高尚林、6.何永涛、7.阿衣奴尔古力·吐尔地、8.买买提·卡特尔、9.罗祥云、10.张志平、11.宋星仪、12.段贵群、13.段云双、14.桑加甫、15.阿拉西才仁、16.阿力同格日来、17.陈静、18.赵世豪、19.张伟超、20.李勇、21.热衣汗古力·亚森、22.王苛阳、23.聂旭东、24.李旭、25.陈沁寒、26.覃宇吾、27.其曼古丽·帕拉提、28.祖丽胡玛尔·吾甫、29.阿吾提·伊斯拉音、30.张春燕、31.那荣华、32.李强、33.阿尔祖古丽·巴拉提、34.何璐、35.武帅帅、36.马明芬、37.岳志洋、38.张万才、39.艾则买提·吾拉新、40.艾力非日·艾尼瓦尔、41.卡哈尔·移明、42.刘金凤、43.艾孜买提·吾斯曼、44.安志祥、45.艾比布拉·艾斯拉洪、46.衣·才仁岱力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