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和自治州《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巴农发〔2026〕64号)的文件精神,2026年上半年博湖县博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公司实施了“先打后补”补助。
通过进行系统审核和实地查看验收,2026年上半年博湖县博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共使用2.0892万头份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使用0.136万头份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和0.136万头份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博湖县畜牧兽医站对2家公司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已达到国家抗体检测标准70%以上,已符合国家标准。
依据自治区2026年度政府采购疫苗单价进行补贴标准,博湖县博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上半年使用2.0892万头份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补助金额1.713144万元;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半年共使用0.136万头份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补助金额0.05032万元。使用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0.136万头份,补助金额0.05712万元;以上两家一共补助金额1.820584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予以公示公告,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间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6日
监督电话:0996—6622299
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号
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