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经营主体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进行公示,截至7月1日你单位仍未报送年度报告,现责令你单位于7月10日前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未在责令期限内报送年报并进行公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经营主体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进行公示,截至7月1日你单位仍未报送年度报告,现责令你单位于7月10日前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未在责令期限内报送年报并进行公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