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发〔2026〕85号)相关要求,现将博湖县5名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条件共5人,发放金额8750元。
公示时间:2026年7月8日—7月16日
监督部门: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96-6623224
附件:博湖县2026年7月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