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博湖县蒙医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2829457921299A
地址:博湖县博湖镇光明南路075号
处罚机关:博湖县医疗保障局
违法事实:博湖县蒙医医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无指征患者开展血清胆碱酯酶(ChE)测定并收费,属于过度检查,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支出7511.23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1倍,7511.23元罚款处理决定。
处罚决定时间:2026年6月2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医保处字〔2026〕第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