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相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开展2025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核验工作。经审核,现将核验结果公示如下:年度核验单位共10家,年审合格9家,到期未延续注销1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核验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公示结果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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