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推进食品添加剂“减量减品种”行动,引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企业申请及现场核查情况,现将新疆江皓工贸有限公司番茄调味酱产品食品添加剂减量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江皓工贸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番茄调味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97789514807
生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查干诺尔乡(乌腾郭勒村八组172号)
二、添加剂减量情况
该企业生产的番茄调味酱产品中,赤藓红添加剂使用量已完成优化减量,具体信息如下:
1.原使用量:0.027g/kg
2.减量后使用量:0.024g/kg
3.减量幅度:11.1 %
4.执行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
三、公示说明
1.本次添加剂减量系企业主动优化生产工艺、调整配方所致,减量后使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2.本公示旨在鼓励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积极践行“非必要不添加”原则,通过技术改造、工艺升级等方式,合理降低食品添加剂使用量,提供更健康、安全的食品。
3.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消费者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6-6621457
特此公示。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