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的规定以及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有关治超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新治超办〔2021〕8号)文件要求,经博湖县超限超载治理办现场勘验研究决定,现对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车辆称重检测点和临时卸货点进行公示:
一、称重检测点:
G218线K693+350处 巴州中博能源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
负责人:薛守华 联系电话:0996-6623557
G218线K699+000处 博湖县乐佳佳继平供销超市电子汽车衡
负责人:田会 联系电话:13579049906
G218线K691+500处 博湖县来福计量站
负责人:胥晓燕 联系电话:0996-6625105
二、临时卸货点:
G218线K704+950公路西侧
特此公告
博湖县超限超载治理办公室(代章)
2026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