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关于“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加强依法行政,确保涉企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为依法规范管理辖区各企业,2026年2月5日至3月10日,县司法局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向全县公开征集《博湖县关于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无事不扰”监管服务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在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通过电子邮箱、电话和书面反馈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