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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等民生实事监督举报方式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2 19:23 来源:博湖县民政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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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我县养老服务领域秩序,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纠治困难群众服务不到位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现将我县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纠治困难群众不到位民生实事监督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本次举报重点围绕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涉老资金管理、适老化改造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侵害老年人权益、困难群众救助等8个方面,聚焦养老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举报。

二、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现将多种举报渠道公布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线索请尽量具体、翔实,注明问题发生地点、涉及人员、具体事实及相关佐证材料,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反馈)。

(一)电话举报

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0996-6929362

民生实事暖心护老行动监督举报电话:0996-6929362

民生实事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行动监督举报电话:0996-6621800

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

(二)来信举报

来信地址:博湖县博湖镇吉祥路496号博湖县民政局(注明:深化养老服务专项整治举报)

邮政编码:841400

(三)来访举报

来访地址:博湖县博湖镇吉祥路496号博湖县民政局408办公室

来访时间:同电话举报接听时间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3.对收到的举报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匿名举报不予反馈)。

4.本次举报受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专项整治工作结束止(如有延期,将另行公告)。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共同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守护好老年人的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