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应届高校毕业生:
为做好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特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档案投递相关要求
接收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生源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接收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博湖镇西游南路166号
接收科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6-6626343
邮政编码:841400
二、档案转接及查询
1.应届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由学校统一邮寄。档案必须密封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用邮政特安快递邮寄,其他快递邮寄一律不收,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档案。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人社部门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2.档案邮寄至我中心的,可电话查询档案是否寄达(联系方式:0996-6626343),确认档案已寄达我中心后,本人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单位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领取档案入库通知单。后期如需再进行档案转递,提供转入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三、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现场办理档案接转的毕业生,可书面委托直系亲属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委托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2.请广大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及时办理档案接转手续。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