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的1家参保企业2名职工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3月27日—4月2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博湖县人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6-6623058
监督电话:0996-6623055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的1家参保企业2名职工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3月27日—4月2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博湖县人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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