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提升医疗保障工作透明度,保障参保人员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博湖县2025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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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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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险种 |
金额(万元) |
支出总合计(万元) |
累计滚存结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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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2455.40 |
2643.6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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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支出 |
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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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出 |
16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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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出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912.06 |
912.0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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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基金支出 |
医疗救助待遇支出 |
134.05 |
134.05 |
0 |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监督反馈: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数据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博湖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6-6621195
办公地址:博湖县幸福路121-1号3楼
数据说明:因各项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年末医疗保险基金一般无结余,统一上解至州医疗保障局财政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