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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确认持有草原证、草原承包合同、退出草场协议实际用途已变成耕地和园地的问题整治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2 10:32 来源: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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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用地管理,全面整治无证用地、权属混乱、底数不清、管理不严等乱象,稳妥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有农用地管理及农村集体土地清理回头看专项整治突击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514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544号文件)及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和规范农用地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我县工作实际,针对持有草原证、草原承包合同、退出草场协议等实际用途已变成耕地和园地的问题整治措施如下。

一、耕地红线范围内草场地的权属和地类的认定

经县自然资源局核查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草场地与水浇地重叠地块,现有草场地与水浇地重叠面积25638.46亩,经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各乡镇村对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草场地与水浇地园地重叠地块进行核查,确认含有牧民个人草原承包合同书的水浇地地块面积7692.38亩,具体为:塔温觉肯乡草场地与水浇地重叠面积5025.67亩,其中牧民个人草原承包合同书面积1169.95亩;本布图镇草场地与水浇地重叠面积4571.32亩,其中牧民个人草原承包合同书面积2221.1亩;乌兰再格森镇草场地与水浇地重叠面积4542.15亩,其中牧民个人草原承包合同书面积2227.43亩;查干诺尔乡草场地与水浇地重叠面积2338.13亩,其中牧民个人草原承包合同书面积1856.2亩;才坎诺尔乡草场地与水浇地重叠面积218.56亩,其中牧民个人草原承包合同书面积217.7亩;博斯腾湖乡草场地与水浇地重叠面积8942.63亩,没有草原承包合同书面积。

经县自然资源局套合草场地与园地重叠地块,现有草场地与园地重叠面积4613.4亩,其中在耕地保护红线范围内草场地与园地重叠面积176.66亩,在耕地保护红线范围内没有牧民个人草原承包合同书面积,在耕地保护红线范围以外含牧民个人草原承包合同书面积73.18亩。

二、对耕地红线以外的持有草原证、草原承包合同书、退出草场协议实际用途已变成耕地、园地等地块权属和地类的认定

对耕地红线以外的持有草原证、草原承包合同书、退出草场协议实际用途已变成耕地、园地地块权属和地类的认定,要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科学研判、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存在争议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协调解决后进行处置。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见征求时间:2025111210时至2025121210时止。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996-6622310

邮箱:894686132@qq.com

地址: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博湖县人社局办公大楼博湖镇西游南路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