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和自治州《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4〕52号)的文件精神,2025年下半年对博湖县博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了“先打后补”补助。
通过进行系统审核和实地查看验收,2025年下半年博湖县博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共使用2.1万头份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博湖县畜牧兽医站对该公司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已达到国家抗体检测标准70%以上,已符合国家标准。
根据《巴州2025年动物疫苗采购情况统计表》(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0.7元/头份),博湖县博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下半年使用2.1万头份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补助金额1.47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9日
监督电话:0996—6622299
地 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