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计划安排,博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规划,紧紧围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突出巩固拓展产业类项目,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着力解决重点示范村短板弱项,聚焦衔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各乡镇村实地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县直有关行业部门意见,并结合《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博财农〔2024〕19号)《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振〔2024〕6号)文件要求,认真筛选编制了博湖县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此次项目计划拟申报项目共计14个,涉及资金2586.063682万元,其中,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2558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27.063682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包含产业发展项目12个,涉及资金2019.163682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个,涉及资金566.9万元。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996-6622385
县乡村振兴局:0996-6623337
县财政局:0996-6621504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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