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中央第二批、自治区第二批及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博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规划,紧紧围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突出巩固拓展产业类项目,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着力解决重点示范村短板弱项,聚焦衔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各乡镇村实地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县直有关行业部门意见,并结合《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博财农〔2024〕19号)《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振〔2024〕6号)文件要求,认真筛选编制了博湖县2025年度中央第二批、自治区第二批及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此次项目计划拟申报项目共计29个,涉及资金2092万元,其中,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到位277万元(含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万元),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到位1635万元,自治州财政衔接资金到位180万元。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996-6622385
县乡村振兴局:0996-6623337
县财政局:0996-662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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