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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博湖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支出、结余情况,现将2025年1-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医疗救助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备注:因各项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年末医疗保险基金一般无结余,统一上解至州医疗保障局财政专户。
博湖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