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的1家参保企业1名职工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6月16日—6月22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博湖县人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6-6623058
监督电话:0996-6623055
附件:博湖县2025年度技能提升补贴公示表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