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摸清博湖县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质量分布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相关部署,博湖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博湖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举行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听证事项:博湖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成果。
2.听证时间:2025年3月12日,下午16:00分
3.听证会地点:博湖镇团结西路106号博湖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4.参加听证人员:地价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群众代表。
联系人:吴雪倩联系电话:0996-6929277
博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