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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单位按相关要求提交了变更申请材料,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新疆慧眼城投博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变更后):李强
如对上述公司申请有异议,请与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96-6623055)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