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巴财农[2023]65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等5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种植函〔2024〕191号)文件要求,经村级初核、乡镇复核、县级抽查,乡村公示后,各乡镇审核上报,全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春小麦)补贴面积共23170.33亩,此次按照春小麦补贴标准101.78元/亩进行补助。共计发放博湖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资金2358276.19元,其中:本布图镇6828.1亩、694964.02元;查干诺尔乡4138.36亩、421202.28元;塔温觉肯乡6077.1亩、618527.24元;才坎诺尔乡2035.16亩、207138.58元;乌兰再格森乡646.77亩、65828.25元,博斯腾湖乡1744.09亩、177513.48元;博湖镇(新疆兴牧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1700.75亩、173102.34元。
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博湖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
监督电话:0996—6622299
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号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