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博湖县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13:02 来源: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量:
打印 字体:【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和自治州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林草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深做实林长制,践行绿色理念,保护绿色生态,发展富民产业,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林草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压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带头学法、守法、述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科室(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和自治州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升我县林草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水平。认真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方面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行了明确要求,目前我局对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分别在博湖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同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对林业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结果进行了“双公示”。坚持将全过程记录视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一环,要求在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时必须全过程记录,强化案卷评查、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按照自治区和上级相关规定,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与裁量权基准运用以及法律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逐步建立健全我局林业行政执法建设长效机制,为林草系统依法行政和实施依法治林、治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阳光政府。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认真落实《博湖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牢固树立服务行政理念、政务公开理念,构建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共享机制,以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快推进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成立了《“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行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我局共梳理行政事项11项。其中行政许可9,行政给付1,行政奖励1项。与上级部门积极对接,并对系统进行详细核对,认真匹配,做到与系统一致。对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进行精细化梳理和政务公开。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承诺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对依法申请类事项“征占用林草地事项”制定告知书和承诺书,使办事群众能够一目了然;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限期办结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互联网+林草”为背景,依托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微博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宣传。以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土地荒漠化日为契机,在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草资源法律法规。在政务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完成信息报送4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任务30条,筑牢了林草领域法治宣传的坚实防线。

六是坚持依法治林,保护林草资源。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的决策部署,严格林草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开垦、非法征占用森林草原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今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9起,办结9起,结案率100%;与食药环大队配合开展了“2023清风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火源管控措施,重点进山关口、道路卡口、林区入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张贴“防火码”,多元化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形成了全社会抓管护、全民重防火、政府负全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实现了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全面提升,道路绿化率达到60%以上,博湖县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单位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特别是对林草专业法律法规条文不熟悉。同时普法教育及宣传队伍力量薄弱,组织集中学习时照本宣科较多,深入浅出地分析讲解较少,在宣传方式、宣传途径等方面有待加强。

()林草局没有专门执法机构。长期以来,森林公安在林业行政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森林公安整体转隶后,林草主管部门执法力量大为减弱。无专门的执法机构和专业人员,严重制约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开展。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现有执法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不熟悉办案程序,在制作法律文书和笔录上不规范不严谨。部分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全过程普法。把近年新修订实施的涉林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律公布实施前后开展集中宣传;在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并充分运用林草系统的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有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常态化组织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

()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进企业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让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全面建设生态宜居新博湖的征程上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贯彻依法治林战略,强化林草法治工作,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水平,坚决打击各种涉林草违法行为,加强林草资源管理,推进林草事业跨越式发展,为建设生态宜居新博湖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