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援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1479号》文件精神,经过层层把关筛选,并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审核确认无误,现将符合资助条件的(28人)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2023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正规方式和途径向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举报。
举报电话:0996-66223660996-6626030联系人:赵娟
附件:2023—2024年第一批河北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巴州籍学生人员名单公示表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