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2022年秋季中央财政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补助项目发放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下发了《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人员对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免疫抗体监测和秋季工作绩效考核。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测算发放秋季绩效补助资金,现已核算完毕,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
监督电话:0996—6622299
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