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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创新司法护湿模式 构建湿地协同共治新格局

发布日期:2026-09-04 13:07 来源: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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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湿地资源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强化博斯腾湖湿地资源保护,健全湿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深化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湿地保护相关要求纳入《博斯腾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以司法力量护航湿地生态安全。

博斯腾湖是我国最大的内陆淡水吞吐湖,湿地生态系统特色鲜明、功能地位突出,在涵养区域水源、调节局地气候、净化水体水质、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是巴州乃至南疆地区一道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为守好这一宝贵生态资源,补齐湿地源头管控、事前预防、刚性约束方面工作短板,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立足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司法机关协同联动,依托《博斯腾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进一步明晰湿地生态保护司法红线,梳理明确禁止性行为清单,严禁围垦湿地、损毁湿地原生植被、违规变更湿地用途、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等破坏湿地生态的各类违法活动,为博斯腾湖全域湿地保护筑牢法治防线,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以司法保护令落地为契机,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法院等部门协同联合执法,把司法保护令向景区、湖区周边乡镇进行宣传公示,面向群众、经营主体开展湿地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湿地保护法治意识。

下一步,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持续用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做实湿地司法保护实践,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监管执法、普法宣传各项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博斯腾湖湿地生态安全,持续巩固提升湿地生态质量。(供稿人: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