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及自治区、自治州国防动员办公室要求,我县定于2025年9月18日12时实施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届时,博湖县将按规定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及方式博湖县博湖镇范围内固定警报点,采用统控和自控的方式,统一鸣响防空警报信号。
三、警报试鸣信号时间和次序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三种警报依次发放,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为5分钟。
四、工作要求请装有防空警报设施的单位,积极做好警报信号鸣放的配合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监管企业的宣传工作;博湖镇督促社区将本公告转社区发居民群;教科局督促各学校将本公告告知全体学生;民政局将本公告告知全体养老院老人;电力、电信等部门要保障防空警报信号鸣放的电力供应、通信畅通等。
请博湖县城镇各单位、全体居民和过往博湖县城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