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D017-3008-2018-00001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18-08-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关于拨付2018年7月至8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2018年7月至8月残疾人“两项补贴”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时足额的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经局委会研究,决定现拨付2018年7月至8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我县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1348人,共计302880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有543人,计1737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有805人,计128800元;6月份补发5人每人80元的标准,共发放补助金320元。各乡(镇)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指定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得擅自改变发放对象、资金用途及发放金额。
附:博湖县民政局2018年7月至8月残疾人“两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博湖县民政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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