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D017-2020-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提案议案 |
对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吾甫尔·尼亚孜、付国旗、蒲元周、马桂英、阿永、才怕、姚行安代表:
您们好!您们在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各类补贴发放的建议》(第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政救助资金现在全部采用打卡方式发放,主要有低保资金、物价补贴、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80岁高龄资金的发放工作,针对救助对象使用一卡,各类补贴资金都在该卡上,造成对民政实际救助金额等不是很明确,为了切实让群众对自己享受的民政救助资金熟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让群众明白自己享受的民政救助资金。
一是一次性做好告知。民政救助资金中的低保、残疾人两补、80岁高龄的资金相对固定,一年只变化一次,调整时及时的告知救助对象,主要通过村协理员通过周一升国旗,入户摸排,特别是在申请时明确告知救助对象,在做经济核查工作中明确自己应该享受的低保金额。在每年提标后再及时告知对象,把每年提标的标准告知。二是张贴救助金额。对目前救助中物价补贴等有变动的救助金额,常规发放的各类救助资金按照一卡通录入进行及时汇总,按季度定期打印出来张贴到群众家中,做到让群众明白自己被救助金额,而不是打到卡只是使用,忘记了资金的来历。三是加强职能服务。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解释工作,在村里面定期按照民政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公示要求,及时、有效的公示。
主要领导:贾 文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0996-6622205
承 办 人:王建伟 职务:副局长
联系电话:0996-6622205
博湖县民政局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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