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D002-2019-000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0-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公文 |
关于成立博湖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关于成立博湖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博湖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规划咨询委员会、县政府债券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博湖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巴 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郝 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喻凤琦 县委常委、副县长
冯振炜 巴州博斯腾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阿力甫·帕特 副县长
逯学忠 副县长
明吉尔 副县长
成 员:卢 涛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刘发云 县发改委主任
贾 文 县人社局局长
董芙蓉 县教科局局长
徐世良 县商工局局长
藏 拜 县民政局局长
那木都克 县司法局局长
韩祖湘 县财政局局长
王 晶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海胜 县环保局局长
王志祥 县住建局局长
魏光辉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吴东宏 县水利局党委书记
张 立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
战立军 县文旅局局长
永 刚 县卫健委主任
张国龙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传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肖宝玲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张 兴 县市管局局长
解 红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吉尔太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吴登东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
方 斌 县气象局局长
孟 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建林 巴州博斯腾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文化宣传科科长
刘天山 县工业园区主任
王永恒 博湖供电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发云同志兼任。
办公室职责:在博湖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起草《博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统筹协调博湖县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编制中的有关事项,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博湖县“十四五”规划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
施尚友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院长
陈德峰 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处长
裘品姬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能源与交通研究所所长
段雪萍 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 锦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长
路邵雷 自治州农业和农村局农业种植科科长
杨 军 自治州工信局规划投资安全科科长
袁 慧 自治州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办公室主任
蔡 林 自治州发改委综合科科长
赵军刚 自治州发改委社会发展科科长
高跃斌 博斯腾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规划环保科科长
岳小江 博湖县住建局副局长
苗 旭 博湖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家爱 博湖县发改委正科级干部
宋汉飞 博湖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博湖县“十四五”规划咨询委员会受博湖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对博湖县“十四五”规划研究课题、《博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等进行咨询论证,对其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
二、博湖县政府债券项目推进工作专班
组 长:张 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喻凤琦 县委常委、副县长
阿力甫·帕特 副县长
逯学忠 副县长
明吉尔 副县长
成 员:张 立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发云 县发改委主任
韩祖湘 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祥 县住建局局长
战立军 县文旅局局长
董芙蓉 县教科局局长
永 刚 县卫健委主任
藏 拜 县民政局局长
王 晶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世良 县商工局局长
吴东宏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张 立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解 红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光辉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李海胜 县环保局局长
肖宝玲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吴登东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
杨忠明 县公安局副政委
刘天山 县工业园区主任
张淇凯 县文化旅游公司总经理
黄全兵 巴州种畜场党委委员、副场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刘发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统筹安排政府债券项目推进工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打主动战,保障项目建设。
专班办公室承担专班的具体工作,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做好项目谋划、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前期办理、建设推进和竣工达产情况,督促落实专班议定事项,做好在建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指导审核、计划申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协调第三方做好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分析、负责项目资金财务活动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前期经费。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稽察、资金执行情况、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监管。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项目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招投标活动监管。
县林草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各自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服务。
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各专班成员要主动作为,负责本部门(行业)的项目谋划、推进和实施工作,项目审批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开通绿色通道,积极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形成推动项目落地的强大合力。
二要完善机制。专班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研究解决政府债券项目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遇到特殊紧急问题,随时召开会议。要规范项目推进中的程序,统一执行标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要失职追责。各专班成员在政府债券项目谋划、审批、推进和实施过程中推进缓慢、推诿扯皮、不作为、不担当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博湖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巴 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喻凤琦 县委常委、副县长
阿力甫·帕特 副县长
逯学忠 副县长
程 亮 巴州博斯腾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发云 县发改委主任
徐世良 县商工局局长
王 晶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志祥 县住建局局长
韩祖湘 县财政局局长
吴东宏 县水利局党委书记
张 立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
李海胜 县环保局局长
魏光辉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战立军 县文旅局长
永 刚 县卫健委主任
解 红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任传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登东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
方 斌 县气象局局长
王庆虎 博斯腾湖乡乡长
艾尔肯·吐尔逊 塔温觉肯乡乡长
旦木仁加甫 才坎诺尔乡乡长
孟克巴依尔 乌兰再格森乡乡长
于里木杰 查干诺尔乡乡长
彭次克 本布图镇镇长
拉木加甫 博湖镇镇长
王永恒 博湖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和规划成果,研究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王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发云、董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协调会,各单位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便于联系开展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联络员要认真负责开展工作,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董 红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俊山 县发改委干部
苏 凯 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伊明江·吐尔逊 县林草局干部
吐尔洪·吐尔逊 县水利局干部
包双山 县农业农村局干部
苏龙格 县住建局干部
刘 屹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人
达志强 巴州博斯腾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干部
宋汉飞 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王 坚 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敖东格尔丽 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乔丽娟 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