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机关事务中心2025年度述法报告
博湖县机关事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文倩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述法报告中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博湖县贯彻落实2024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具体措施》的通知(博依委办发〔2025〕3号)部署要求,机关事务中心认领自治区、自治州、县委专题述法会议反馈问题7条,均已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二) 深化学习教育,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根基
我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1. 突出学习重点。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利用集中和自学的方式,组织干部专题研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截至目前,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中心各项工作,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2次,干部职工参加主要法律法规学习47次,领导讲法治课1次。
2.丰富学习形式。我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 严格依法履职,规范管理服务行为
1、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效益。一是全面清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我牵头制定《博湖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点和数据治理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对全县所有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统筹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二是盘活闲置资产。梳理摸排出9处闲置房产7673.46㎡,已完成评估,准备进行盘活处理;出租房产1处642.34㎡,出租闲置办公用房3处391.15㎡,上缴年租金收入9.13万元;出租门面房21间,1111.67㎡,实现年租金收入13.34万元;出让房产3处233.95㎡,上缴资产处置收入30.37万元;评估完成32辆闲置(老旧)车辆,待政府常委会通过后进行处置;跨部门调剂办公家具、设施设备类等资产1084项、资产原值192.9万元。
2、推进节能降耗,建设绿色机关。一是积极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工作。2024年,博湖县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同比上一年度,分别下降1.24%、3.52%、1.48%、1.55%以上。二是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引导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分类投放和提倡绿色办公,组织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
3、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思想引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二是全面清查办公用房,确保合规使用。我协调县纪委等多部门开展清查行动,对全县各机关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逐一排查。对于发现的超标准使用、违规占用等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此次全面清查,共发现问题4处,涉及单位4个,4个单位均已整改。
4、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一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引领绿色出行。我县党政机关在原有的16辆新能源车的基础上,今年新购9辆新能源汽车,已投入使用。二是优化老旧汽车资源配置,盘活资产。经摸排我县党政机关实有老旧公务用车40辆(含越野、SUV、皮卡),现申请处置(拍卖/融资)32辆公务用车,已完成评估,报废公务用车8辆,已完成审批。
二、 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尚未全面树立。我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停留在“依法办事”层面,未能深刻把握“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全面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习惯于按惯例、凭经验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对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的特殊性认识不足。我单位干部未能充分认识到机关运行保障、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各项职能都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其涉及的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工作的规范性和预判性不足。
(三)普法形式单一,吸引力与感染力不够。我单位在普法方式上仍以会议传达、文件学习、张贴标语为主,缺乏运用典型案例剖析、情景模拟、知识竞赛、线上互动等生动活泼、参与感强的形式。
三、 下一步工作
(一)增强学法用法守法观念。一是我们要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遵守宪法,并将各项法律要求贯穿机关事务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二是我将继续加强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及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等机关事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定期邀请纪委、公安、消防等专业机构开展专题讲座,以提高我的依法履职能力。三是我们要结合宪法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定期巡检督导等契机,大力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
(二)健全机关事务法治体系。一是我们要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体系,牢牢把握新时代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二是我要突出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主责主业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水平。
(三)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我要切实将普法宣传活动与入户走访、志愿服务等活动相结合,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构建“线上+线下”多元普法体系,提升普法吸引力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