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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12:12 来源: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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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若对该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与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博湖县博湖镇团结路51号,邮编:841400,电话:0996-662239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2022年,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公开信息136条,其中:部门动态106条,公示公告16条,政府信息公开14条(机构职能1条、重大项目7条、制度1条、年报1条、办事指南1条、其他3条)。

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三是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我委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是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五是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涉及面不够广泛。信息公开主要针对部门动态,对业务和政策法规公开面较窄,群众关注度不高。下一步将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宣发力度,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二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无法全面展开。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