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林草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在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府服务公开质量和实效。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9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坚持依法依规受理、主动沟通对接、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准确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指南》、《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制度》,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所需政府信息和申请公开。按照《博湖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明确原则要求,加大审查力度,从严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依托博湖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注重群众意见和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即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评优评先考核机制,出现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外部监督即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996-6622310,收集群众反馈的问题、意见建议,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处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一是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和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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