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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5 12:38 来源:博湖县公安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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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湖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法制、交警、治安等部门提供信息为基础,由部门专门联络员汇总收集各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信息,尤其是涉及户籍办理信息,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落实三审三校后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要求接到博湖县人民政府发送的公开事项信函,第一时间核实办理,并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博湖县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严把审核关。明确信息提供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等环节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确保先审查、后公开,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准确。

(四)平台建设。作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单位,县公安局办公室经过县政府办的指导,进一步维护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便民、为民。

(五)监督保障。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第一时间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我局各部门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博湖县公安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和户籍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和进展,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上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部门具体工作民辅警均为兼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对公开内容范围还把握不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主要公开的均是政务信息和户籍管理的相关内容。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多组织部门联络员参加县政府和我局举办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公开的内容,提高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收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安特色,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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