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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5 16:32 来源: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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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编制的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3号,邮编:841400,电话:0996-6622150.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由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由局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分工,狠抓政务公开任务落实,由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失误有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公开重要事项。我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州、县精神,做到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宜于公开的各类事项,都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面向群众、职工、社会或特定范围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对我局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新,并规范发布。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设置信息,全年公开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件次,公开制度、指南1件次,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公示3件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租赁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公示2件次,其他公告2件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件次,工作简报67件次。我局政务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由负责科室进行初审,提出公开意见,由分管领导进行复审,局领导进行审定后公开,从源头上杜绝了政府信息审查出现错误的情况发生。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截至20221231日住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制定年度公开要点,细化公开内容,尤其是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农村危房改造等热点问题,梳理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2021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及时对本局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更新并完善相关内容。

(四)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我局按照相关要求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政务信息写作要点、基本内容、方式方法、注意事项、重要信息类别等相关写作技能进行了培训,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提高了住建系统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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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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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务公开工作更多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个别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着手抓两方面,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实处。二是提高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住建事业发展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