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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消费提醒

发布日期:2025-04-23 16:22 来源: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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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老年朋友们及家属:

近年来,部分不法商家以健康讲座”“免费体验”“专家义诊”“亲情关怀等形式,针对老年人开展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活动,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无效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切实保障老年人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消费提醒:

一、警惕四大虚假宣传套路

1.“专家义诊暗藏玄机:不法分子冒充权威专家”“知名医师,通过免费体检、健康讲座等形式,虚构疑难杂症,推销高价神药”“特效保健品,实则产品无任何治疗功效。

2.“免费陷阱层层诱导:以免费试用”“赠送鸡蛋、挂面等小恩小惠吸引关注,逐步通过限时促销”“预存返利等话术诱导高价购买,甚至要求囤积大量产品。

3.“亲情关怀迷惑人心:伪装成干儿子”“干女儿,频繁嘘寒问暖、上门服务,利用老年人孤独心理获取信任,进而推销无资质的保健产品

4.“伪造资质虚假宣传:虚构国家认证”“专利技术”“临床数据,宣称产品包治百病”“延年益寿,甚至将普通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误导消费者混淆保健功能治疗作用

二、消费提示

1.理性看待功效:药品需遵医嘱,保健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2.谨慎参与活动:对免费体验”“专家讲座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人推荐,避免陷入消费圈套。

3.核实资质信息:选择正规药店、商超购买产品,购买药品需认准国药准字批号,保健品需查看国食健字标识,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产品真伪及批准功效。

4.慎听劝多求证:对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等绝对化宣传保持警惕,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勿轻信偏方”“神药,大额消费前多与子女、亲友沟通,或咨询专业人士意见。

5.保存消费凭证:妥善保管购物小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以便维权使用。

三、法律警示、维权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虚假宣传、销售伪劣产品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若发现药品、保健品存在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123156623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查处,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爱老年群体,共筑消费防线。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转发提醒,守护家中老人的健康与财产安全!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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