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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2022年第二批拟分配公租房保障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9 09:35 来源:博湖镇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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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解决博湖县住房紧张家庭的困难,按照国家、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和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申请,按社区(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流程进行审核。现将审核后第二批申请人员:1、尹光佳2、奥云代来3、慕银发4、吕囿志5、徐琴6、王芳7、尹洪希8、达道布代9、王玉杰10、艾勒卡木江·艾则11、路涛12、才仁13、申国周14、程盼盼 14户符合租住公租房资格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凡匿名反映情况,无确凿证据,或查无实据的,不影响分配。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经查实存在欺骗隐瞒行为,直接取消分配公租房资格 

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6日止,共7天。

联系人:0996-6627502、0996-6623502

       博湖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