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乡镇 / 博湖镇

博湖县博湖镇2023年述法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6 15:51 来源:博湖镇人民政府 点击量:
打印 字体:【

2023年度述法报告

博湖镇党委书记  张辰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宣在线学习,带头讲法治课1场,提高了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不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高质量发展。落实好述法整改工作“后半篇”,完成2022年述法中自查存在的3条,县委书记点评的3条问题,自治州点评博湖县的2条共性问题的整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13名班子成员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

(三)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召开3次专题会议听取全镇法治建设情况,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9次,审查各类法律文书10次,出庭应诉1次。落实好网格化建设,协调解决辖区跨领域跨部门问题72件。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全覆盖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99件。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镇综合执法队干部参2轮加行政执法业务和知识培训,用好7名司法专干,有效调动、整合各站所办力量和资源,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15场次,宣传教育群众16000余人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十二进”活动,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7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学法用法,增强干部法治观念。落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法,把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政班子会议议题重要内容,并强化学习实效。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推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十分钟学法”制度。加强镇综合执法队伍和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利用支部“三会一课”、每月党日活动等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和学习。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讲、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部署开展普法、禁毒,安全生产、国安宣传教育等工作,形成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

典型案例

——博湖镇党委书记指导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诉源治理是全面依法治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诉源治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关口上管控诉讼增量。

一是依法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机制,用好全镇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行政调解委员会作用,整合社区干部、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二是完善先行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调解前置程序。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前提下,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依法公正办案。如:2023年5月30日在刘露诊所就医的董朝阳因休克送往县医院急诊科抢救无效,于2023年5月31日凌晨50分抢救无效死亡。博湖镇及时对接法律顾问及卫健部门介入,经卫健部门事故认定,法律顾问现场释法,通过3次面对面共同调解及多次单独调解,刘露诊所与死者亲属达成一致,并于6月12日签订了赔付协议(共计赔付150万元),纠纷得以化解。

三是将诉源治理工作应当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落实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具体措施,将诉源治理成果的实效性指标纳入年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