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
博湖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宏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坚持以学促知,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以高度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工作始终,2024年召开法治会议2次,专题学法3次,主要领导述法1次,自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2次。二是坚持将法治工作纳入局党组学习和党组研究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审计现场工作各环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三是坚持执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持续加大支持审计干部以干代训和外出培训学法力度,选派1名干部参加巴州审计系统审计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选派2名干部参加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审计署、审计厅及州审计局各类审计业务培训5场次,累计培训18天,持续坚持参加“逢九必讲”。通过培训、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审计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提升依法审计水平,确保审计监督质效,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汇聚审计力量,助力研究谋划高质量审计工作。
(二)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一是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要领导主动讲法、重大问题亲自处理情况等。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依法决策,均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州党委审计委员会上报报告事项14项、报备事项2项。对上级安排的统审审计项目、审计整改、审计结果运用等工作,及时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按照批示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完善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好《博湖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积极推进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在处置重大资产、签订重大合同过程中,保证法律顾问发挥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评估救济的作用。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不定期开展清理工作,以高质量实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时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截至目前已完成13个审计项目,撰写审计报告13篇,提交审计信息49篇,被采纳审计信息49篇。四是严格执法把关。由两位副局长进行检查把关,对每一个审计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项目审理,及时纠正审计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审计结论文书、审计业务文本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二、亮点工作
(一)提升依法治审能力,积极营造依法审计的良好氛围。一是在经费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出资1.3万余元为7个乡镇和资金业务量大的财政局、卫健委、教科局、人社局等15个县直部门单位赠阅《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以及《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等报纸杂志,助力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推动审计工作更好发展。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学法讲法考法,通过法治培训等多种方式,推动审计干部增强法治意识。研究制定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围绕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现场实施、审理等环节,优化流程,压实责任。
(二)坚持法治引领,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一是持续提升用法能力,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做到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二是加强质量管控,全面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夯实审计各环节质量管控责任,积极推动法治工作与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统一质量要求、细化强化管控措施,促进审计计划、现场审计、审核复核审理、业务文书、整改督查等质量管控方面协同开展。2024年向纪委监委移交事项3项,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事项1项。三是增强治理效能,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和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逐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高度重视、人大积极履职、政府务实作为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与审计项目相融合。利用审计进点见面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夯实审计普法阵地建设。
三、问题短板与下一步工作
(一)问题短板
从全年整体工作来看,所开展的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力度和深度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不透,学习停留在表面,核心要义理解掌握不到位。二是普法创新方式有待提高,普法方式多采取知识测试、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形式还不够丰富,难以调动在职干部的学法积极性。
(二)下一步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负责人述法制度》等,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全面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2.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规范执法人员执法流程。同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将法治宣传与业务相结合,以案释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3.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普法工作。切实解决法治宣传中的形式与内容、重点与难点、不足与短板,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与质量,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