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并参加行政复议,提升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便捷申请行政复议的需求,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在线申请”渠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线申请渠道
1、登录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fy.moj.gov.cn),支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查询案件进展、下载文书模板等全流程办理。
2、手机“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操作方式:微信搜索“掌上复议”或扫描官方二维码(附后),实名注册后即可提交申请。支持手机拍照上传材料、实时接收案件通知、在线查阅法律法规。
二、申请流程指引
1、实名认证:申请人需通过身份证信息、人脸识别完成实名注册。
2、填写信息:按系统提示填写被复议行政行为、事实理由及诉求。
3、上传材料:提交身份证、行政行为决定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支持PDF、JPG格式)。
4、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生成案件编号并短信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需真实、完整,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责任。
2、线上申请提交后,行政复议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结果。
3、对操作有疑问者,可拨打县司法局复议咨询专线0996-6623073,或前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楼大厅(地址博湖县团结东路司法环保大楼)现场咨询。
四、线下服务同步保障
保留县行政复议机构实体受理窗口(地址同上),为不便使用线上服务的群众提供人工协助。鼓励优先选择在线申请,减少人员聚集,排队等候时间。
五、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5年3月24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附:“掌上复议”小程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