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类别 | 事项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备注 |
1 | 公证执业监督检查 |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公证协会进行监督 |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公证协会进行监督 | 1.公证机构组织建设情况; 2.公证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3.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 4.公证机构质量控制情况; 5.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
公证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县市区级司法行政 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五条 2.《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5月18日司法部令第103号发布,2020年10月20日司法部令第145号修正)第八条 3.《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司法部令第101号发布)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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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律师执业监督检查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 |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 |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5.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6.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7.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
律师事务所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县市区级司法行政 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四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四条、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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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治宣传教育监督检查 | 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 | 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 | 本行政区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 | 企业和其他社会 组织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县市区级司法行政 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021年5月27日通过) 第九条 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二)制定、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推进法治实践和法治示范城市、法治示范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 (五)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考试,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验收考核、评估及表彰等相关工作; (六)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和经验;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其他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及绩效考核内容,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组织、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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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检查 | 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 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 1.党建工作情况; 2.资质管理情况; 3.队伍建设情况; 4.年度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5.内部管理情况; 6.遵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7.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情况; 8.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事项。 |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 一般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县市区级司法行政 部门 |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