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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1 18:40 来源:博湖县民政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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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认真履行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等职能,为博湖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内部学法,提升干部法治素养。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每年开展专题学法活动。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专业法规,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二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普法。在社会救助方面,联合社会组织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政策宣传。三是坚持执法与普法结合,实现普法常态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做到执法过程就是普法过程。

(二)依法规范民政工作,推进民政领域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保障,持续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督促社会救助科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持续巩固城乡低保扩围成果。通过全覆盖摸排困难群众,严格实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纳入低保108312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124248人,支出型困难家庭49118人。二是依法救助,精准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办法,精准认定,分类救助,2024年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17.3万元。三是依法治理,统筹推进基层政权体系建设。按照州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回头看的工作提示,开展43四议两公开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目前已回头看检查32个村(社区),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督促指导。四是依法办理,持续优化婚姻、收养等社会服务。督促相关业务人员加强《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律政策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政策依法办理相关业务。按照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26647份婚姻档案进行归类,安排专人管理,实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套制保管。五是依法注册,规范审核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博湖县现有20个社会组织,其中:16家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今年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社会组织年检20个。六是依法管理,专项整治殡葬领域行业乱象。积极配合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联合县发改委、市监局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县青松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家殡葬商店、南山公益性墓地实地督导检查3轮次。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期开展专项培训,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审议决定、登记签发等程序,开展审查工作,保证文件的合法性,2024年全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局里拥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主要依靠法律顾问和专业人员部分领导干部法律专业知识欠缺,导致在开展普法工作时存在讲不深、讲不透的现象。二是部分干部虽然参与法治建设,但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变得多样化。制定我局领导和干部符合工作实际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期计划,深化机关以案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利用干部走访入户的机会发挥法治宣传的作用。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普法、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找准着力点,推动党组中心学习,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推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深度拓展八五普法,在活动方式上、载体上有新突破,进一步规范各项行政工作,努力做到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坚定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