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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1 16:46 来源:博湖县民政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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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及自治区民政厅文件要求,我县启动2025年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2025年6月30日前在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行年度报告。

二、时间安排:整体年检工作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6月1日填报通道关闭,逾期视为未参检。

三、材料报送:各单位登录新疆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填报年度工作报告书,同步提交业务主管单位意见、资质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材料不全的10个工作日内补正。

四、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处罚。

五、年检合格单位于2026年12月31日前到县民政局办理年检印鉴;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整改期限3个月,逾期未整改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电话:0996-662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