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5〕99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等八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2025〕5号)文件精神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本布图镇、查干诺尔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于2026年8月11日对博湖县湖畔寒羊扩繁养殖专业合作社从疆外有种畜经营资质养殖场所购进的71只小尾寒羊(种公羊)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0日
监督电话:0996—6622299
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号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