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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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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城)行罚决字〔2025〕191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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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对象 |
李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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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5年11月18日00时许,在博湖县农贸市场内,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博湖县某综合商店内现金679.5元及某猪肉店内现金300元进行盗取,合计金额979.5元,李某某的行为涉嫌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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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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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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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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