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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8 11:05 来源:博湖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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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博湖县乌兰再格森镇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2829H415432409

地址:博湖县乌兰再格森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博湖县医疗保障局

违法事实:博湖县乌兰再格森镇卫生院,202311日至2025531日期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时,违法向门诊输液患者收取静脉输液费的同时收取门急诊输液留观诊察费,造成5562元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1倍,5562元罚款处理决定。

处罚决定时间:2025-11-1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医保处字20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