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2024〕124号)文件要求,博湖县申请优质奶牛补贴资金补助的仅有牧鑫奶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符合申请要求,经博湖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其进行系统审核与实地查看后,现奶牛存栏110头,年度生鲜乳总量达400吨,申请补贴头数为44头,涉及补贴资金8.8万元,符合补贴要求,前期已公示且无异议。现计划支付博湖县牧鑫奶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8.8万元补贴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县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或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
监督电话:0996—6622299
地址:博湖县人民路102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