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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资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4-03-15 10:41 来源: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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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各农资经营者:

当前我县已进入春耕关键时期,为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价格平稳,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助力全县春耕顺利开展和全年粮食稳产增收,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农资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准确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并做好记录,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资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农资市场价格秩序。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充分利用123156623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密切关注相关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农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