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博湖县本布图镇乔鲁图木呼尔村粮食储存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现根据环评审批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受理及告知承诺制审批前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博湖县团结路918号)
联系电话:0996-6622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