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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博湖县开发建设博湖奖状(章)和工人先锋号评选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9 18:30 来源:博湖县总工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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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拟于2023年“五一”前夕,授予一批在博湖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开发建设博湖奖状(章)和工人先锋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经基层工会层层申报、公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博湖县2023年开发建设博湖奖状(章)和博湖县工人先锋号评选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一、开发建设博湖奖状(5)个单位

1.巴州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

2.博湖县优众合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3.新疆罄玉酒庄有限公司;

4.博湖县隆源木业有限公司;

5.博湖县本土本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开发建设博湖奖章(6)名

1.宋建新,新疆农业商业银行博湖支行董事长;

2.谢玉峰,博湖县俊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3.吴聪,博湖县优众合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

4.师建国,博湖县奇石职业高中董事长;

5.胥继成,博湖县环联线缆有限公司法人;

6.王勇,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三、博湖县工人先锋号(5)个单位

1.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心之语”心理工作室;

2.博湖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3.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4.博湖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5.中共博湖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网格化服务中心。

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25日下午18:00前通过电话、来信形式与我们联系。希望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博湖县总工会联系电话:0996-6622380

联系地址:博湖县总工会

博湖县总工会

2023年4月19日